摩托车应当靠右行驶的法规是否合理?
最近我刷某音时总是觉得很糟心,一方面是因为天暖和了,摔车的人多;另一方面(也是导致糟心的主要因素),是因为有这么一群小可爱,但凡摩托车出了点什么交通事故,哪怕是被人追尾或被人全责撞倒,他们张口闭口就是一句“摩托车必须走最右侧道路行驶。”无论汽车全责与否,他们都要在路权上做下明确,仿佛摩托车真的低人一等。
我很确信不止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,就是那种很想怼他、但是一时半会儿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怼起,然后又觉得自己无能为力。因为按照现行条款来说,他们说的也没错,因为法律也是这么规定的:摩托车需要靠右行驶。
但同时,我们也能感受到这件事的不合理性,没有人能比摩托车驾驶员更能理解这句话的不合理了——摩托车靠最右侧道路行驶,对于缓解城市拥堵不仅没有帮助,同时还会大大降低交通效率。
但是摩托车与必须右行的因果关系无人知晓,也无人查证,于是我潜心研究了一下《道交法》有关摩托车行驶的历史,我敢确定摩托车靠右行驶的历史条款确实是一件很糟粕的事情,它更符合我国2000年前后的国情,但绝对不符合如今的发展趋势。
这一切的起源,还得从2003年开始说起。
我国法律明文规定“摩托车需要靠右行驶”的条款,最早出现于2003年及2004年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。
道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: 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。在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,货运机动车、大型客运机动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,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,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。在设有主路、辅路的道路上,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行驶。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: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,左侧为快速车道,右侧为慢速车道。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,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,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。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。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,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。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,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。 |
这个条例放到如今,其实有两点问题是不够明确并且具有争议的。
第一点就是,这个“应当”到底应该如何解读?
第二点则是,这个法律是否适用于如今的道路交通环境?
我肯定没有制定法律的这些人聪明,疑惑并不是单纯的抬杠或找场子,我是真的不太理解这些东西。
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,“应当”到底该怎么解读?
根据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文件号:法工委发[2009]62号14》——应当,必须。“应当”与“必须”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。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,一般用“应当”,不用“必须”。以此来看,摩托车确实要靠右侧车道行驶,因为法律这样规定。
但这引出了一个新的问题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摩托车应当靠右行驶是在2003年制定的,“应当”这个词是在其后的2009年才被明确赋予了“必须”这个含义,所以2009年以前的“应当”也是“必须”吗?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,2009年以前规定应当如此这般,但并不表示必须如此这般?
这个疑问我查不到解释,但就合理性来说,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符合情理的解释。
相信大部分人都有机动车驾照,那接下来就是问题的核心了——有谁知道:
1、在实习期内,机动车还需要在慢速车道行驶吗?
2、空驶的出租车,也需要靠在慢速车道行驶吗?
如果摩托车靠右行驶是必须的,那此时此刻“应当”就是“必须”的意思,空驶出租车与实习期新手不靠最中间车道/慢速车道行驶,是否也涉及违法,或者说应该被大众吐槽?
显然没有,相关部门已经很多年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处罚了。
那这是为什么呢?我认为这和道路通行效率有很大关系,如果人人都严格执行道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你想象一下都能猜到中间车道和右侧车道会有多堵车,多么难以通行。
再看一遍第二十三条:
道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: 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。在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,货运机动车、大型客运机动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,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,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。在设有主路、辅路的道路上,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行驶。 |
所以这种不太符合当今实际情况的规定,你不遵守或许也不会有人找你麻烦,就像“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”一样,在许多城市,即便你不遵守这条规定也不会有很大的问题。
我前面铺垫这么多,就是为了阐述道交法的现状,这也引出了今天的第二个问题,就是:
老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是否适用于如今的道路交通环境?其中就包括这些“必须靠右行驶”的条例。
答案显然是不适用,我们以《道交法》发展的周期来看,你就能一目了然地了解,为什么现在的交通法不适用于目前的情况。
我们的《道交法》经历过三个时期。
我国第一版《交通法》是1955年发布的《城市交通规则》,那个时候是非机动车需要让行机动车的。
为什么?因为汽车很少,汽车代表着复兴,代表着发展,所以汽车理应有着更高效的通行权。晚上骑自行车出门,你必须必须要掌灯。
为什么?因为基础设施很差,没有灯在晚上行车不够安全。至于摩托车……那会儿没有摩托车,有的只是轮式机械脚踏车(自行车),而它的路权和机动车相同,都能在快速车道行驶。
为什么?因为那会儿的公路最高限速就到50km/h,摩托车和汽车性能相仿,不存在谁的速度比谁快的问题。这个时期百废待兴,没什么禁不禁的,牛车马车还得上路行驶呢,大家其乐融融。
我国第二版《交通法》是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 ,这版交通法将摩托车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,将摩托车分为两轮、侧三轮、后三轮、以及轻便摩托车,其中只有轻便摩托车需要靠右侧行驶。
为什么?因为轻便摩托车太慢了,当时的轻便摩托车仅仅是为了代步而已,如果上路不做任何规定,一定会影响交通通行效率。而常规两轮摩托车的路权依旧和汽车一样,只有在高速上才需要靠右行驶。
为什么高速上需要靠右呢?这是基于车辆性能与安全做出的考虑。当时的人身安全防护近乎为零,头盔和骑行服的防护性能也和今日无法相比;并且1988年能正规行驶的那些摩托车,即便性能不俗,也无法和同期的汽车相比,所以在高速路上摩托车自然而然被限制在了最右侧道路上。
一切为了通行效率,轻便摩托车从始至终也没有上高速的权利。
此时摩托车的弊端开始显现,尤其是轻便摩托车,基本上可以看成是早期电动车的雏形,它就是一个相对便宜的代步工具,速度慢,而且占据道路交通资源,所以轻便摩托车最先被划至道路最右侧,合理进行交通规划。
第三版《交通法》是200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。也正是这版交通法,以“应当”为字面表达,把摩托车全部划分到最右侧车道去。
为什么?因为90年代末期是我国摩托车蓬勃发展的年代,也是我国人均收入开始增长的年代,我国的小排量农用摩托车卖得实在是太多了,一方面因此成为摩托车大国,另一方面,大家野蛮生长、毫无节制,而且事故率高得惊人。
摩托车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(万元),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
七年间,摩托车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翻了三倍。
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数(起),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
七年间,摩托车事故发生的频率发生了五倍不止。
以此为前提条件,摩托车想得到良好发展都难。
当然啦,这段时间汽车造成的财产损失与事故数量同样发生了质的飞跃,但是国家需要汽车、工业需要汽车、发展需要汽车、GDP需要汽车,所以汽车无论如何都会持续发展下去,相对不那么重要的摩托车,肯定要被放一放。为了汽车的路权、为了减少事故发生率、为了规范摩托车的用车环境……摩托车被赶到最右侧车道是可以被理解的。
可是如今已经是2022年了,摩托车靠右行驶这条规定,早已不像当年那般正确了。
为什么?因为如今的用车环境与20年前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数(起),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
从数据上我们也能发现,摩托车事故已经降低至20年前的水平了。
当年的摩托车靠右是建立在摩托车骑得慢、驾驶员素质不统一,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基础上。因为当时的摩托车对于家庭而言仍旧是个稀罕物件,不舍得狠骑,怕费油、怕坏、没有护具也怕摔车迎来重伤。而且当时的摩托车普遍没有汽车跑得快,就像前几年摩托车大军返乡一样,如果不给小排量摩托车限制车道,整个城市的通勤效率都会降低。
可是如今就不一样了,现在的摩托车早已成为速度的代名词,我们不仅可以骑得很快,还可以骑得很安全,对于250cc以上的车型来说更是如此,ABS基本上已经是标准配置,大家可以骑得快、刹得住,而且人员的护具同样齐全,摩托车“降低城市通勤效率”这件事已经成为了历史。
所以在基建,人员素质、设备先进度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今天,如果还是以2003年的眼光来看待“摩托车应当在右侧行驶”的这个问题,显然是不符合逻辑和情理的。
当然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着摩托车/电动车骑得很慢的情况,比如重庆,但是这不应该成为一棍子将全部摩托车都打进最右侧车道的理由。我们可以采取分流措施,比如骑得快的大排量摩托车可以获得和汽车同等的路权,增加道路通勤效率;而小排量车型和电摩依旧保持最右侧道路行驶,对道路资源进行分流。
如果说摩托车仍和当年一样,是造成拥堵或是阻碍各位大佬开快车的主要原因,那你说摩托车必须在最右侧行驶,我觉得没毛病,毕竟这客观因素我们无法改变。可如今的交通环境已经变了,甚至说大多数城市早已放开摩托车必须在最右侧行驶的规章制度,而“你”却仍然举个键盘振臂高呼:“摩托车就该在最右侧行驶!”,不带着自己的逻辑和思考,这跟“懒政一刀切”有什么区别?
没什么事物是一成不变的,要知道以前甚至还有“流氓罪”这样的东西,存在即合理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进步或改变的可能性。
如果你仍然觉得摩托车就应该一辈子靠右行驶,我不会因此觉得不可理喻,我只是感到惋惜。我惋惜你只会遵循已有的规矩,面对不合理的东西,不仅无动于衷、不去思考,甚至还在沾沾自喜,不带脑子地高呼胜利,殊不知这种不合理的延续终究会侵犯到你的利益。
摩托车靠右与否、报废与否,都是那千万份不合理的“小事”之一。
你说你没有摩托车?这不要紧;你说你不养宠物?也没关系。只要大家都保持和你同样的心态,等大刀直直地劈向你的头颅时,我保证不会有人为了保护你的权益挺身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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