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现代与H2的世纪之战,直行撞转弯到底该怎么定责?
最近有段视频在摩友群传的很火,讲的是一台H2在直行时与一台左转的现代轿车发生碰撞,事故导致H2与现代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,H2车主也因此受伤,在路边倒地不起,后被120急救车带走,希望人无大碍。
事故发生后吃瓜群众就这起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了激烈探讨,有人说摩托车车速太快,应该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也有人说现代汽车未遵守左转让直行原则,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,总而言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大家谁也不能说服谁。
那么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这件事到底应该如何划分责任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中第五十一条与五十二条的规定所述,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,如果因此出现交通事故,左转车辆应付全部责任。
条例原文如下:
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:
(一)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,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;
(二)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;
(三)向左转弯时,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。转弯时开启转向灯,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;
(四)遇放行信号时,依次通过;
(五)遇停止信号时,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。没有停止线的,停在路口以外;
(六)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,依次停车等候;
(七)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,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、行人先行。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。
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,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的规定外,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有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,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;
(二)没有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,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,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;
(三)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;
(四)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。
以此为依据,当发生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事故时,左转弯车辆至少要付主责及以上责任,直行车辆没什么过错。看到这里有人该感到困惑了,从视频中看,这辆H2明显超速了,难道因为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也要现代司机负责吗?
倒也不是,如果直行车辆确定超速,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划分将出现新的转机。
我国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可以简单的分为四种状态,全责、主责、次责、以及一半一半,如果在这起事故中,H2确实存在超速行为,那么这起事故的判定将从现代的主责及以上责任,转为双方同等责任。
至于这台H2当时的车速,我简单计算了一下。
H2的长度约2米,事故发生前,H2的车速约为1秒10-11个车身长度,我们取最大值11个车身长度,则H2的秒速为22米/秒,约等于79公里/小时,事故路段限速为60公里/小时。
所以这起事故最终的判定有可能是50/50,双方都有责任。
具体范例大家可以看下面这两个官方链接,事故类型和H2与现代的对撞类似,本来次责的直行车辆都因为超速行驶而被定位同等责任。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wWF_tJXgytitxh0c35HMHw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nPUA6M849TmAWYuABdBBYQ
作为直行车辆,H2有义务保证自己在限速内安全行驶。
作为转弯车辆,现代有义务观察前后方有无来车,在确认安全情况下迅速通过。
值得注意的是,只要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除非直行方肇事逃逸,或存在吸毒或醉酒等恶劣行为,否则左转的责任一定跑不了,这不是我判定的,是交警对既往案例都是这么判定的。
所以我们除了要呼吁摩托车在日常行驶中不要超速外,我们还要呼吁全部机动车驾驶员遵守转弯让直行原则,因为实在有太多人不把这一原则当回事,就像在H2与现代的世纪之战中,有太多人仅凭自己的一腔热血希望判处H2全责,全然置交通法于不顾,对此我无言以对,只能高呼真他妈的妙啊!
这件事能对我们起到什么警示呢?
希望各位摩的佬到了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,虽然在不超速的情况下,直行与左转发生交通事故,左转一定是主责或全责,可对我们来说,弄回一身伤也不是什么好事,更别说对方保险公司可能各种扯皮,企图少赔你点什么,在拉锯和扯皮中,消耗的只有我们的精力。
PS:大家遇到这样的事故最好别发抖音,不然你在受伤的同时,还得遭受网络禁摩义士的怒火,实在是没啥必要。
最后略微推广一下我们的阳光骑士保险,无论你是不是全责,这份保险都能帮你负担一部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负担,金额虽不大,总比没有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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